为体现党中央、国务院对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关心和重视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《关于调整环境保护津贴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5]100号),并于2016年1月1日执行。与1997年印发的监测津贴标准相比,提高了30倍。
分享|掌握科研实验室布局五大黄金法则,打造高效安全科研环境!..
庆祝我公司客户—四川华川工业有限公司顺利通过ISO17025监督评审!..
关注|关于发布 CNAS-RI01:2024《检验机构认可规则》的通知..
关注|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通知..
分享|检验检测机构日常检查中会遇到哪些管理缺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