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机构:
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对《标准物质/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规则》(CNAS-RL07)进行了修订,现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,进行上网公示征求意见,相关认证机构和人员如对文件有任何建议和意见,请于2013年12月7日前反馈至CNAS。
联系人:韩春旭、何平
联系传真:010-67105292、010-67105290
E-mail:hancx@cnas.org.cn
附件:
1.CNAS-RL07《标准物质/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规则》征求意见稿
2.CNAS-RL07《标准物质/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规则》修订说明
3.CNAS征求意见表
喝酒脸红对身体有害吗?金域专家这样说
庆祝我公司客户—辽宁中特检测试有限公司顺利通过ISO17025现场评审!..
2015年将成为生物制药IPO的强势之年
小软糖也有大学问-热分析仪对食用明胶的研究
关注|CMA资质停发领域清单,资质衔接攻略与避坑指南!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