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关机构及人员:
为贯彻落实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《认可收费定价管理程序》要求,CNAS组织修订了认可规则CNAS-RC04:2020《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》。
经批准,CNAS-RC04:2020《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》于2020年4月1日发布实施,并于实施后代替 CNAS-RC04:2019。
上述文件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,请相关机构及人员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全球气相色谱市场未来5年有10亿美元增长空间
【转】关于 CNAS-EC-035:2013《基于 PAC-TECH-003 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..
关于试剂有效期的一些建议
重磅扶持|最高80万补助!一地这类实验室、质检计量中心、获CNAS认可机构可..
分享|如何做校准证书的确认